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[外國情報] 麥當娜離婚和解費6億



麥當娜離婚和解費6億



美國樂壇天后麥當娜離婚官司落幕,發言人指她付出了至少7600萬美元(約5.9億港元)的和解代價。

麥當娜發言人羅森柏格表示,相信這是歷來最高的名人離婚和解金額之一。與英國 前「披頭四」樂隊成員保羅麥加尼與模特兒米爾斯離婚時相比,今次麥當娜付出的和解費,是保羅的兩倍有多。

發言人指出,50歲的麥當娜為了與英國導演蓋里奇離婚,所付出的代價大約在7600萬美元至9200萬美元之間,當中包括她婚後所住的英國鄉間豪宅價格。

蓋里奇在離婚後,將繼續擁這間豪宅以及他與麥當娜原本在倫敦 開設的Punchbowl酒吧。

2000年8月,麥當娜在洛杉磯 為蓋里奇產下一子。同年12月,麥當娜在英國古堡舉辦豪華婚禮,嫁給比她小了整整十歲的蓋里奇。2006年,麥當娜從馬拉威領養了一名男童。有關孩子監護權歸屬問題仍在磋商當中。

據媒體估計,她們婚姻期間兩人財產總計約達5.25億美元,其中麥當娜財產佔絕大多數,蓋里奇個人財產約3500萬美元左右。

麥當娜的第一任丈夫為男星恩潘,兩人於1985年結婚,4年之後離婚收場。

(美聯社、中央社)